張貼日期: 2023-07-06 15:58:48 點閱:110
一、 | 依據本府「彰化縣112年度兒少保護及成人保護事件責任通報人員教育訓練實施計畫」辦理。 |
二、 | 訓練對象: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53條、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第50條、「老人福利法」第43條及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。 |
三、 | 建請各單位薦派人員參訓,依報名先後順序,額滿為止。 |
四、 | 為提升責任通報人員通報品質,深化保護性案件預防觀念,請各責任通報人員踴躍報名參與,俾維護服務對象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