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8-05 14:15:44 點閱:190
一、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,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,送托兒童之家長於該期間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,得申請防疫照顧假。
二、相關函文可至本府勞工處網站/業務專區/勞動權益專區/COVID-19勞動權益專區/勞動防疫相關法令及指引(網址:(https://labor.chcg.gov.tw/07other/other01_con.asp?topsn=224&data_id=21211)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