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2-12-01 10:59:46 點閱:63
轉知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」第3條、第8條、第9條,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